铜梁法院网讯:为助推法院"1446"发展思路落实,我院始终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纪检监察部门结合队伍建设和审执工作实际,将审务督察融入常态工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高工作质效,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切实治理和纠正法院干警工作中态度不热情、语言不文明、开庭不准时、庭审不严谨、着装不规范等问题。1-10月开展审务督察42次,发出集中审务督察通报2期,通报整改问题12个。
一是订方案实现审务督察制度化。根据《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以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为领导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明确监察室作为督察工作的组织部门,并明确督察工作目标、要求、措施、成效等。审务督查人员在值班领导带领下具体履行督察职责,将督察工作重心放在司法作风上,确保庭审、立案、执行工作稳步开展,适时在院OA系统发布巡查通报,以期促进干警作风转变。
二是强化窗口督察树好外部形象。与执行局、立案庭、法警队组成联合督察小组,依据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立案信访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指挥中心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法院安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实地巡视对立案、执行、安检窗口的窗口秩序、接待制度、人员到位、规范着装、主动服务、文明用语等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督察,拾遗补缺,不断提升窗口优质化服务质量,提升法院对外形象。
三是重点督察信访件及审执质量。对在诉讼程序中的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察,确保信访件按期限完成;对没有进入诉讼程序的,联合督察小组视不同情况进行督察指导。针对审执质效靠后指标情况开展专项审务督察,围绕是否存在拖延办案、久审不裁、久执无果、浪费司法资源、案件移送及归档不及时、庭审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督察,回访当事人300余人次,办理信访58件,对督查出的4个类型问题17人次均按规定严肃问责,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四是全程跟进实现督察整改同步。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坚持问题整改全过程跟进,建立整改台账,对能即知即改,马上要求整改到位,确保督察工作实效;对于需查处的问题,及时反馈分管院领导,并报院党组做好后续处理及整改工作。此外,对督查中发现的33个廉政风险点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约谈、责令纠错,提出整改措施,增强干警接受督察、自我约束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