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群众的满意度检验教育整顿成效。3月29日上午,铜梁法院蓝海宾法官来到八十三岁老人吴某某家门口,巡回审理了她的赡养案件,解决老人的急难愁盼。
零距离解民盼
吴某某系铜梁区虎峰镇某村村民,已八十三岁高龄,现有一子两女,无经济来源且行动不便。大儿子去世后,三兄妹就赡养老母亲产生争执,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多次调解一直未达成赡养协议,老人只得诉至铜梁法院。
开庭前,蓝法官分别联系三被告了解到,老人想待在二儿子家中自己照顾自己,三个子女按月给钱,但二儿子和二儿媳不同意老母亲住在家里,前几天因有事外出二儿媳把老母亲赶到村办公室待了半天。经过前期了解,蓝法官对案件办理已有初步方案。因吴某某行动不便,3月29日上午,蓝海宾法官把法庭搬到老人的二儿子家,巡回审理了该起赡养纠纷。经过开庭审理,蓝法官成功促成老母亲与三个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吴某某居住在二儿子虎峰镇某村的家里;二儿子、二女儿、小女儿三兄妹从2021年3月起每月5日前每人支付吴某某生活费500元,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三兄妹平均承担。
巧兑现解民难
调解协议约定三兄妹每月把钱转入老母亲的银行账户,但吴某某没有银行卡,也没在银行办理过存取款等业务,加上行动不便,银行距她住的地方较远,三子女把钱转到银行账户虽解决了吴某某的养老问题,但又给老人增加了难题。
蓝法官考虑到某村党群服务中心紧邻吴某某居住的地方,与村党支部书记商议后,约定以后吴某某每个月的生活费由三个子女转帐给村干部,再由村干部转交给吴某某。这样,既解决了老人到银行取款的难题,也为三子女按时支付赡养费增加了监督和见证人。
已近3月底,三兄妹都在场,经蓝法官提议,三兄妹当场把3月份的生活费交给了老母亲,吴某某接过生活费后,连声向蓝法官道感谢。
案件外解民愁
调解完毕后,蓝法官询问吴某某还有什么需求。吴某某表示前几年在几个子女家轮流住,现在自己一个人住了,没有米油等日常生活用品,超市隔得较远,如何置办日常生活用品让她发愁。
蓝法官便与吴某某的小女儿一同到虎峰镇上的超市,为老人购买了米、油等生活必需品,并建议其经常回家看望吴某某和每月至少一次为吴某某购买日常用品。临行前,吴某某再次对蓝法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谢。吴某某的小女儿说:“感谢蓝法官,你们为我们老百姓实实在在办了一件好事,我再也不为妈妈的养老发愁了”。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铜梁法院努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生动的审判执行实践,深入基层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高度的责任感将“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实做细,用情、用心、用力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所期盼的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