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刻认识和反省到自己的错误,我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单位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后果,同时我的所作所为也伤害了家庭,辜负了亲人的信任。我自愿认罪认罚,诚恳接受人民法院对我的判决。”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原中共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某支行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喻某某当庭认罪。
为充分发挥典型警示案件震慑作用,进一步促进银行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近日,铜梁法院会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组织重庆市分行及各区县支行党员领导干部近百人旁听喻某某受贿罪、违规发放贷款罪一案的庭审教育警示活动,通过“实案庭审+法治宣传”的方式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廉政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喻某某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某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期间,利用分管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的职务之便,在贷款调查、贷款审核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关照或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在此期间,喻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借款用途不真实、贷款资料虚假或者冒名贷款的情况下,仍违法发放贷款3670余万元,造成本金400余万元至今无法收回。
从银行系统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被告人喻某某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管不住手中权力、放任欲望滋长乃至最终堕入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过程中逐步清晰。
“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一旦放纵内心的欲望,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作为一名党员,又是银行系统的干部,我们更要以此为戒,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踏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零距离的实案庭审让旁听的同业人员都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
“银行业在助推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银行业工作人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知敬畏、守底线、倡廉洁。”审判长也在庭审结束前,以案为鉴对全体旁听人员进行了廉洁教育。
近年来,铜梁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一方面,紧抓各类案件审理契机,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组织邀请相关行业领域或类型人员,“请进来”开展实案庭审+法治宣传活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另一方面,组织在区内学校、社区街道、企业园区等场所进行法治宣传“五进”活动,“走出去”送法上门。下一步,铜梁法院将继续丰富宣教形式,不断助力行业领域社会治理,用“活案例”警醒“梦中人”,推动审判功能不断延伸,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铜法力量。